法律主观:在地下***充电,必须有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,而且不允许私自建充电设施,地下停车场属于人防工程,建设和使用标准较为严格,业主和租户等不能私自改建。
不合法。物业并不具备对地下自用桩安装的审批资格。如果在地下停车场有安装充电桩,有相应的消防安全设施,则可以进行充电。但不允许私自建充电设施,地下停车场属于人防工程,建设和使用标准较为严格,不能私自改建。
没有。只有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中对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等场所有明确规定不能停放电动车或进行充电。
是。《电动车停放、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》要求:严禁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楼梯间(门洞口)、楼层楼道、电梯前室等部位停放、充电。
法律分析: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、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、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,落实管理责任。有条件的住宅小区、楼院,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。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,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。
厂内叉车充电没有国家标准或者规范,但有以下规定:蓄电池充电或存放地点应保持良好的通风,具有通风换气设施,防止可燃气体爆炸。
公安部《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》: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。
1、【法律分析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禁止在高层建筑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电瓶车不能再建筑内的共用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为电动车充电。
2、法律分析: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。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、充电的,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;对拒不清理的,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。
3、法律依据: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 第四十二条 禁止在高层建筑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。
4、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,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。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、充电的,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;对拒不清理的,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。
关于执法电动车充电,以及电瓶车充电管理须知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,感谢你的耐心阅读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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